关于全县2018年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湘扶办发【2018】1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新识别贫困人口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县级信息比对、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即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进行,做到了“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现将2018年新识别贫困人口名单进行县级公告。
附件:蓝山县2018年贫困户新识别情况表
蓝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