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7-07 【打印】 【关闭】 【收藏】

封立航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楠市镇区道路部分路段严重积水的建议》已收悉。为办理、落实好代表建议,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技术力量现场调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道S322线楠市镇区路段两处积水路段,楠市中学门口及进元竹路口,由于老百姓建房时水沟遭到填埋损坏,造成路面积水,我局与楠市镇政府、楠市村及下洞村进行了多次协调及实地勘察,拿出了水沟修复设计方案和预算,并向县政府进行汇报,县政府召集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调研。由于楠市镇是建制镇,今年已由住建部门申报列入全国重点镇“污水处治三年行动计划”,将对楠市镇区的地下雨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设计规划,并按程序统一招标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县政府决定将该处积水路段的整治统一列入楠市镇区污水处治建设并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2268315                           

蓝山县公路局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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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蓝山县政府办 编辑: 雷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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