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健康权益,助推“健康湖南、幸福湖南”建设,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文件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以规范职业健康执法为抓手,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以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目标,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及相关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全面推行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我县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完善职业健康执法监督体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有效遏制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范围
结合本县实际,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执法,要
结合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对近几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水泥、陶瓷、耐火材料、制鞋、非煤矿山、危化等近20个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执法。
(二)重点内容
各地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评价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
(5)未按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6)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3月底前)
主要任务:各乡镇安监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年度监
督执法安排,制定“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和动员部署工作。
工作要求:各乡镇安监站在4月3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县安监局。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0月)
主要任务:各乡镇安监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通过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关闭和停产一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工作要求:对于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要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等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督促指导阶段(2018年7月—2018年10月)
主要任务:督促指导各乡镇全面开展执法年活动,落实国家总局工作要求,确保执法年活动质量和效果。
工作要求:县局将对各地区执法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地区,要点名通报批评。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1月)
各乡镇安监站要及时做好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总结,总结包括执法年活动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职业健康执法意见建议等,并将总结报告和《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79396365@qq.com)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县安监局职卫股。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安监站结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以及执法检查,开展宣传。制作宣传栏开展宣传,加大执法年活动的宣传教育。
(二)坚持定期通报。县局将对各地阶段性工作定期督查,结合各地月工作报告,县局每月通报一次各地执法年推进情况。
(三)纳入目标考核。县局已将执法年活动情况纳入2018年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将月工作通报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量化打分的主要依据。
(四)结合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开展执法。要将近几年已经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的20余个重点行业企业作为重
点执法对象,扎实开展治理“回头看”,确保治理行业100%企业纳入治理范围,确保治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确保危害治理质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安监站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严密组织,强化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安监站要充分利用宣传栏、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措施,以及安监公众号、微信等新媒体,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三)按期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安监站从4月开始,每月5日前向县局上报一次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含统计表)及典型执法案例。
附件: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
附件
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
乡/镇: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重点行业
|
检查
企业(家)
|
发现
问题(项)
|
责令限期改正(项)
|
立案(起)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
罚款
(万元)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提请关闭(家)
|
纳入“黑名单”管理(家)
|
01
|
制鞋
|
|
|
|
|
|
|
|
|
|
02
|
石材加工
|
|
|
|
|
|
|
|
|
|
03
|
水泥制造
|
|
|
|
|
|
|
|
|
|
04
|
……
|
|
|
|
|
|
|
|
|
|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立案处罚案件同时要上报《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责令停产整顿和提请关闭案例也要上报相关文件复印件等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