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计)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2-16 【打印】 【关闭】 【收藏】

2016112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吴友忠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计)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财政经济形势,我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计划,以抓收入增财力为主线、以建制度强管理为重点、以保运转保民生为根本,积极培植财源,全力推进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本民生,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圆满完成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任务。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预计)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71175万元(下同),较上年增长15.1%,占预算的100%,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4117万元,较上年增长8.7%,占预算的87.6%;上划省级收入4320万元,较上年增长13.7%,占预算的9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738万元,较上年增长17%,占预算的10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18.75%部分)4686万元,较上年增长82%,占预算的156.2%;营业税(75%部分)3279万元,较上年减少42%,占预算的50.5%;企业所得税(28%部分)1685万元,较上年增长53.6%,占预算的149.1%;个人所得税(28%部分)842万元,较上年下降7.2%,占预算的54.9%;城市维护建设税861万元,较上年减少3.6%,占预算的86.1%;房产税711万元,较上年下降28.9%,占预算的71.1%印花税164万元,较上年下降37.9%,占预算的54.7%;城镇土地使用税731万元,较上年增长141.3%,占预算的121.8%;土地增值税1050万元,较上年增长45.8%,占预算的116.7%;车船税372万元,较上年减少5.8%,占预算的69.5%;耕地占用税12598万元,较上年增长372.5%,占预算的326.4%;契税2063万元,较上年减少72%,占预算的36.5%;烟叶税2384万元,较上年增长10%,占预算的108.4%;专项收入2261万元,较上年增加2.03%,占预算的59.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67万元,较上年下降10.7%,占预算的87.6%;罚没收入4697万元,较上年增长269%,占预算的117.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41万元,较上年减少7%,占预算的115.4%;其他收入924万元,较上年减少20.7%,占预算的71.1%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预计)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13883万元,较上年增长5.8%,占预算的108.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76万元,占预算的120.4%;公共安全支出7957万元,占预算的137.3%;教育支出29599万元,占预算的131.5%;科学技术支出2011万元,占预算的11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55万元,占预算的17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78万元,占预算的142%;医疗卫生支出23057万元,占预算的118.9%;节能环保支出3570万元,占预算的335.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360万元,占预算的165.7%;农林水事务支出29676万元,占预算的182.2%;交通运输支出7980万元,占预算的267.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723万元,占预算的19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653万元,占预算的314.9%;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62万元,占预算的15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812万元,占预算的184.5%;保障住房支出23708万元,占预算的384.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30万元,占预算的120.4%;国债付息支出2873万元;其他支出12005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预计)

  2016年全县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7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24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补助收入13200万元,上年结余250万元,收入总计21542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3883万元,上解支出1322万元,支出总计21520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23万元。

  一年来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是:

  1、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16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71175万元,同比增加9309万元,增长15.1%。财政总收入的增速低于去年同期2.35个百分点,高出年初预算0.0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同时,财政收入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改善。税收收入预计完成50185万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70.5%,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个百分点。从重点纳税企业来看,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商业银行带来效益上升,全年缴纳各项税收3760万元,成为新的千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加大与省市汇报力度,确保电力公司实现上划后税收不减少,全年缴纳税收2000万元;承阳、湘威等企业“免抵调库”实现税收4000万元,创下历年新高;国土资源局、城投公司等单位加大协税护税力度,重点建设项目入库税收1.5亿元,其中毛俊水库入库耕地占用税8500万元。财源税源方面,外贸进出口继续居全市前列,石材、铁锰矿开发进入新一轮规划,毛俊水库、风力发电等重点项目正抓紧进行,税源财源基础进一步夯实,为下阶段财政收入继续实现平稳增长提供了支撑基础。

2、民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支出213883万元,同比增加33227万元,增长20.02%,重点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和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民本民生预计支出16041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75%,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的特点。其中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4800万元,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927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4761万元;发放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1100万元;造林补贴84万元;对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全价购机,直补到户”,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1200万元,拨付森林抚育26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614万元,生猪良种补贴100万元,农业三项补贴2700万元;拨付医疗卫生经费23057万元;拨付教育经费29599万元,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中职助学金、高中助学金、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幼儿助学金等3510万元,帮助贫困学生9558人。财政资金的及时拨付,各项民生民本事业得到有力保障。

3、向上争资取得新成效。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49240万元,其中以财政部门为主争取到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6550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5999万元,总量达2644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增加250万元,总量达9580万元。争取到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3200万元,比上年增加8249万元。争取置换债券额度40400万元,比上年增加21500万元。

4、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以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整改要求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各项行政性经费支出,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行为,严格控制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县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部门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部门主动与政府网站和预算单位衔接,促使这一工作在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三是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对财政安排后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进行清理收回,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3933元。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财政部“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目标,继续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直接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五是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加大。全年政府采购预计采购金额12000万元,资金节约率11%。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计完成计划内及领导临时交待的评审项目总计623个,送审金额123764万元,审定金额102171万元,核减金额为21592万元,核减率为17.45%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积极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财税政策;继续推进综合治税,提升收入征管水平;强化财政精细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建设法治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安排财政总收入82563万元,较上年增加11388万元,增长16%。其中:税收收入61920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5%;非税收入20643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5%。收入明细项目安排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704万元,较上年增加4966万元,增长9.42%,其中:税收收入37061万元,包括增值税10500万元,企业所得税1824万元,个人所得税822万元,资源税37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00万元,房产税1000万元,印花税2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40万元,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车船税500万元,耕地占用税11000万元,契税5600万元,烟叶税2400万元;非税收入20643万元,包括:专项收入303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600万元,罚没收入405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8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1155万元。

2)上划中央收入19740万元,较上年增加5623万元,增长39.83%,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14000万元,上划中央消费税70万元,上划中央企业所得税3909万元,上划中央个人所得税1761万元。

3)上划省级收入5119万元,较上年增加799万元,增长18.49%,其中:上划省级增值税3500万元,上划省级企业所得税782万元,上划省级个人所得税352万元,上划省级资源税125万元,上划省级城镇土地使用税36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情况。上级补助收入15091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70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66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600万元。

5)地方政府转贷债券收入1000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000万元。

2、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2322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770万元;教育支出346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15万元;文化体育传媒部门2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5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5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8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3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45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37万元;商业服务流通事务支出1457万元;金融监管事务支出39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618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253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51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28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20756万元(含公车改革支出2712万元,财政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7500万元);总预备费2400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收入577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91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5000万元,上年结余223万元,收入总计233838万元。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232295万元,上解支出1322万元,支出总计23361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0955万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6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0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3975万元。县本政府性基金支出25805万元,上级补助支出3000万元,上解支出15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50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年终滚存结余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万元(农商银行股本分红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058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078万元,利息收入12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6378万元。分险种收入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3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2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467万元(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下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449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4695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32万元,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6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4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521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6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00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5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97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5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2万元。

年终滚存结余238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85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1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56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99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4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650万元。

(五)2017年主要工作措施

1、完善征管措施,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把握政策机遇,重点关注财政体制改革动向,认真研究财政体制改革对我县当前和未来的影响,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围绕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大解析研究力度,准确捕捉上级资金投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申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专项补助和政府债券额度,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二是加强财源培植。全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农贸市场、风电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带动财政增收;做实园区平台,培植优势产业,大力支持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促进招引企业早日投产经营,形成新的税源。三是强化收入征管。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情况,加强主体税种、重点税源监控;严格征管措施,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挖掘财源税源潜力,抓大控中促小,确保应收尽收。四是深化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做实做好综合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充分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管控作用;加强国有资源收入管理,做活城市经营、土地等国有资产资源文章,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2、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与健康等公共财政“三项优先”战略,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大发展、大改善。一是落实好民生保障政策。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思路,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增加对农村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孤残儿童等群众的救助力度;积极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建立统一、规范、稳步增长的民生保障投入机制,足额落实民生配套资金,做到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二是落实好社会公益事业保障政策。增加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投入,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重点支持示范性中学建设,全面落实农村教师补贴政策;加强公共卫生与健康体系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和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影院、体育馆建设,推进“三城同创”和县城扩容,促进城市形象转变。三是落实好财政支农政策。坚持把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大扶贫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继续落实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以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抓手,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集中力量加快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整治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及时足额发放惠农补贴,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精准扶贫、造林绿化、乡村文化发展相结合,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四是落实好财税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充分利用贴息、项目扶持、政府采购等手段,支持工业经济、旅游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全面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推进经济总量做大,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落实税制改革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五是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在争取融资、实施PPP项目上创新思路,落实举措,加快城乡垃圾收运、沿河风光带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公共服务能力。

3、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体制。一是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继续抓好预决算公开,充实公开内容,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二是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信息系统,开展CA认证和电子支付工作。巩固乡镇办事处、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推行临时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优化公务卡使用环境,不断提高公务卡结算比例,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三是继续推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各单位账户结转、结余资金,督促部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逐步将政府购买服务向养老、社会管理等领域拓展,将政府购买服务与转变政府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五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实行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预警。

4、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监管。一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中心,完善财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用法律、法规、制度引领和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办法、规范程序,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到位率和及时度,使公开工作常态化。全面履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全面加强财政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采购预算,完善采购监督机制;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维护设计和预算评审的严肃性,从严控制随意变更设计和突破预算;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提升镇村两级理财水平。四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和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化财政内部监督,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切实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建议和意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积极作为,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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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编辑: 陈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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