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陈川宏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计)
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财政经济形势,我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计划,以抓收入增财力为主线、以建制度强管理为重点、以保运转保民生为根本,规范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深化财税改革,预算执行取得了预期效果,财政运行良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预计)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预计)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84605万元(下同),较上年增长16%,占预算的102.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21066万元,较上年增长29%,占预算的106.7%;上划省级收入5104万元,较上年增长4.59%,占预算的99.7%;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435万元,较上年增长12.9%,占预算的10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37.5%部分)9200万元,较上年增长69.9%,占预算的87.6%;营业税(37.5%部分)12万元,较上年减少99.6%;企业所得税(28%部分)3000万元,较上年增长38.4%,占预算的164.5%;个人所得税(28%部分)1066万元,较上年增长12.3%,占预算的129.7%;资源税100万元,较上年减少73.3%,占预算的26.7%;城市维护建设税950万元,较上年增长1.9%,占预算的118.7%;房产税420万元,较上年减少42.7%,占预算的42%;印花税280万元,较上年增长43.6%,占预算的140%;城镇土地使用税600万元,较上年减少29.9%,占预算的71.4%;土地增值税5500万元,较上年增长446.2%,占预算的458.3%;车船税520万元,较上年增长16.1%,占预算的104%;耕地占用税1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9.1%,占预算的100%;契税2300万元,较上年增长2.3%,占预算的41.1%;烟叶税2583万元,较上年增长8.4%,占预算的107.6%;专项收入2227万元,较上年减少13.7%,占预算的7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086万元,较上年增长33.2%,占预算的113.5%;罚没收入4185万元,较上年减少10.9%,占预算的103.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156万元,较上年增长54.6%,占预算的104.1%;其他收入1250万元,较上年增长35.3%,占预算的108.2%。
2、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预计)
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63579万元,较上年增长18.6%,占预算的11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01万元,占预算的109.8%;公共安全支出9050万元,占预算的105.9%;教育支出36517万元,占预算的107.7%;科学技术支出1346万元,占预算的68.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1万元,占预算的7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34万元,占预算的108.2%;医疗卫生支出27138万元,占预算的112.9%;节能环保支出3466万元,占预算的85.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039万元,占预算的157.6%;农林水事务支出63975万元,占预算的174.5%;交通运输支出5883万元,占预算的101.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20万元,占预算的119.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33万元,占预算的92.3%;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52万元,占预算的13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6062万元,占预算的189.1%;保障住房支出17549万元,占预算的66.3%;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04万元,占预算的335.9%;国债付息支出4332万元,占预算的100%;其他支出9977万元,占预算的99%。
3、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预计)
2017年全县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4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49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补助收入1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5000万元,上年结余191万元,收入总计26511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3579万元,上解支出1322万元,支出总计26490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1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预计)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8555万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6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76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137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收入总计30712万元。本级支出13405万元,上级补助支出2137万元,上解支出150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支出总计3069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72万元,其中:农商银行股本分红300万元,收回不良贷款冲销溢价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2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预计)
2017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111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5779万元,利息收入13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199万元。分险种收入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7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98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751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4719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218万元;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3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454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98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92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75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8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5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2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22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241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160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34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24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203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3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93万元。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情况是:
1、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国家各项政策,广辟增收渠道,狠抓征收管理,财政收入结构更加合理,做到了应收尽收。一是加强外地建筑企业注册管理。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对全县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蓝政办发〔2017〕6号文件),省三建、五建等外地建筑企业均成功实现在蓝注册分公司,此项措施给全年增加税收4000万元以上。二是开展县城规划区内建筑领域税费清理。县里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县城规划内国有土地上违规建筑、超容积率等进行专项整治全年实现税费4645万元。三是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做强做优。农村商业银行从2014年由原农村信用社改制以后,原有的不良贷款被剥离,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体制机制的理顺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进入新轨道,效益大幅提升,2017完成各项税收6150万元,成为县财政第一纳税大户。四是继续争取“免抵调库”指标。湘威、必达、承阳等外贸出口企业发展形势趋稳向好,与此同时,国税部门努力加大向上汇报力度,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全年实现“免抵调库”税收4000万元。五是查补单位集资建房土地增值税。地税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切实挖潜增收潜力,在2015年开展对部分单位集资建房征收营业税和契税的基础上,查补征缴土地增值税2600万元。
2、民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关注民生发展,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坚持科学、高效、均衡的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支出263579万元,同比增加41359万元,增长18.6%,重点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和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民本民生预计支出197684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75%,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的特点。其中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6092万元,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23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4759万元;拨付退耕还林补贴资金614万元、生态效益林补偿管护基金1109万元;对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全价购机,直补到户”,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179万元,农业三项补贴2406万元;拨付扶贫经费2244万元;拨付医疗卫生经费27138万元;拨付教育经费36517万元,其中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259万元,中职助学109万元,高中助学金122万元,学前教育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补助119万元,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非在校寄宿生活补助17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外县就读生活补助23万元。及时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为我县共为388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杂费共计36万元。财政资金的及时拨付,各项民生民本事业得到有力保障。
3、向上争资取得新成效。全力以赴向上争资金争项目,向上争资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77492万元,其中以财政部门为主争取到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9290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5039万元,总量达2921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增加999万元,总量达987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398万元;财政管理综合评价奖励经费500万元;争取到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4000万元,比上年增加800万元;争取置换债券额度31156万元。财政部门配合全县各部门新争取到:示范性中学建设资金180万元,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资金120万元,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资金1200万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28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基建资金259万元,龙泉路、蓝山大道建设资金200万元等。
4、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围绕财政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深化改革增活力,向规范管理要效益,理财水平和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各项行政性经费支出,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行为,严格控制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二是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主动的探索,财政部门主动与政府网站和预算单位衔接,促使我县所有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收支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稳步扩大评价范围,在2016年度湖南省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再获优异成绩。对部分单位部门整体支出、专项经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四是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对财政安排后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进行清理收回,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3331万元。五是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加大。采取提早申报采购计划等有效措施,科学合理安排采购进度,增强了政府集中采购的均衡性、实效性,提高了政府集中采购质量和效率。全年政府采购项目1519个,采购支出12000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440万元,资金节约率12%。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670个,送审金额117000万元,审定金额88000万元,核减金额为29000万元,核减率为24.79%。六是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上级要求启动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加车改人员交通补贴按月发放,共拍卖车辆77台,拍卖价款154万元,拍卖价款全部缴入国库。
2017年,财政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态势还将延续,全县财政将在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面临更大的压力。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骨干税源缺乏、拉动性新增税源少,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难以满足民生等公共事业及重点建设支出的刚性需求,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二是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和财税体制调整,可支配财力不足,预算平衡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财政保障发展能力仍然较弱,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引导能力不足。三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财政改革需进一步深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任务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把脉,找准症结,综合施策,逐项加以改进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安排财政总收入94800万元,较2017年预计完成数(下同)增加10195万元,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71641万元,较上年增加10658万元,增长16.73%,占财政总收入的75.6%;非税收入23159万元,较上年增加2255万元,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24.4%。收入明细项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4869万元,较上年增加6434万元,增长11.01%,其中:税收收入41710万元,包括:增值税10360万元,企业所得税3300万元,个人所得税1400万元,资源税5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00万元,房产税1000万元,印花税3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00万元,土地增值税5500万元,车船税550万元,耕地占用税8800万元,契税6000万元,烟叶税2200万元;非税收入23159万元,包括:专项收入302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39万元,罚没收入45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1300万元。
(2)上划中央收入23954万元,较上年增加2888万元,增长13.71%,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13813万元,上划中央消费税70万元,上划中央企业所得税7071万元,上划中央个人所得税3000万元。
(3)上划省级收入5977万元,较上年增加873万元,增长17.1%,其中:上划省级增值税3453万元,上划省级企业所得税1414万元,上划省级个人所得税600万元,上划省级资源税167万元,上划省级城镇土地使用税343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27279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11万元;教育支出334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91万元;文化体育传媒部门2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9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6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1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47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26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42万元;商业服务流通事务支出921万元;金融监管事务支出39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909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1793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95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6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还本付息支出);总预备费2800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648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749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8000万元,收入总计274361万元。2018年公共财政支出272790万元,上解支出1322万元,支出总计27411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0955万元,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6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0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3975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2805万元,上级补助支出3000万元,上解支出150万元,调出到公共财政预算8000万元,支出总计3395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年终滚存结余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0万元(农商银行股本分红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634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6918万元,利息收入10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9311万元。分险种收入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846万元(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下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056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4576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09万元,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5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53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120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819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02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8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31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4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935万元。
(五)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
2018年,我们要紧紧围绕本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砥砺奋进,务实创新,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收支,切实发挥好财政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基础作用。
1、强化收入征管,着力稳增长、提质量。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做好收入征管。一是继续加强外地建筑企业注册工作。落实业主单位、住建局、规划办、房产局、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食药工商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部门的责任,并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重点加强毛俊水库公司建筑项目和金盘蓝山城建筑项目的注册管理。二是加强房地产项目税收征管。对单位集资建房项目必须挂靠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所有税收政策与正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致。三是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严格落实省政府要求,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纳入综合治税范围,年内建成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四是加大国有企业改制力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争取实现税收5000万元以上。五是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面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融资平台的资产,采取有效措施盘活资产,争取实现税收8000万元以上。
2、强化支出管理,着力调结构、惠民生。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的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一是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养老金发放、基本民生支出、基本运转支出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继续落实好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标准,提高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投入,足额落实民生配套资金,做到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积极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建立统一、规范、稳步增长的民生保障投入机制。三是落实好社会公益事业保障政策。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办学条件,重点支持示范性中学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公平发展;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覆盖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影院、体育馆建设,推进“三城同创”和县城扩容,促进城市形象转变。四是落实好财政支农政策。竭力支持精准扶贫政策,加大精准扶贫财政保障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大扶贫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继续落实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以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抓手,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集中力量加快美丽乡村、农村环境整治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支持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五是落实好财税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充分利用贴息、项目扶持、政府采购等手段,支持工业经济、旅游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全面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推进经济总量做大,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落实税制改革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3、强化财政改革引领,着力强管理、上水平。严格确保财政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规范运作,不断完善财政制度,强化财政改革。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落实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学习,深入研究交流,确保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平稳运行;继续抓好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二是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巩固乡镇办事处、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推行临时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努力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管理,逐步形成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支付体系;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减少现金结算,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三是继续推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各单位账户结转、结余资金,督促部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与转变政府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五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实行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加大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力度,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六是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在争取融资、实施PPP项目上创新思路,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热情,为社会资本和项目建设之间搭建对接桥梁,为社会资本与政府之间拓展合作通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建议和意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积极作为,确保完成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