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问题

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anshan.gov.cn 【打印】 【关闭】 【收藏】

标题:

编号:LS18050740431户口问题

来信时间:

2018-05-07

来信人:

来信内容:

您好,是想请问下:我出生于蓝山所城镇岩口村的,后来上中专,后来才知2001年户口被莫名其妙的留 在了所城居委会。2007年生育第一个小孩子后要上户口时,才被告之要换新身份证,才知户口已经在镇上了,想转回村里,却被告之不可以,于是就有了一家子人全都 户口在镇上而且是集体户口,类似我这种的情况人当年有很多,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迁回去本村,我们生活在自己出生的村子里,只是普通群众,又没在县城买房,又没公职,户口却要挂在镇上。如果到时村里有什么福利变化,那我们算是所城居委会的?还是岩口村的?难道到时我们就是那烫手山芋,哪 都 不是?请重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谢谢!

答复:

您好:

 

根据2001年户口政策,大中专学习录取迁往学校后转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迁回原籍也只能落非农业户口,所以将户口落在了居委会。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没有可以迁回农村的政策。

答复部门:

蓝山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18-05-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声明| 站点地图|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蓝山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746-2226567    邮箱:lsjjx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