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毕业户口回原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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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编号:LS18062953690关于大学生毕业户口回原籍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18-06-29

来信人:

甜甜

来信内容:

我是2018届应届毕业大学生,2013年时因考上大学遂把户口迁至长沙。现本人完成学业毕业户口欲迁回原籍土市乡,由学校统一办理手续。学校予以常住人口登记卡一张,咨询户籍办的老师,老师说省内的回原籍带着登记卡就可以直接落户,不需要迁移证(这同时也是长沙市橘子洲派出所,也就是我户口管理的派出所的意见)。但是我电话咨询土市乡派出所,得到的回复是需要去县户政股办准迁证,再由长沙开迁移证,再落户。我打县公安局的咨询电话打不通,心里又急,希望能有个准确的答复。

答复:

 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感谢你的来信,关于您来信提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本省就读的大中专生毕业回原籍,持集体户口登记卡、身份证、毕业证、原迁出户户口本到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开具《落户通知单》,再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746-226950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蓝山县公安局      

2018年7月10日    

答复部门:

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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