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

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0-28 【打印】 【关闭】 【收藏】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征求意见稿) 

    

    

         

  规划文本 

    

  第一章  规划背景……………………………………………………3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原则………………………………………5 

  第三章  医院…………………………………………………………10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7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20 

  第七章  卫生信息化…………………………………………………22 

  第八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23 

  第九章  保障措施……………………………………………………25 

    

    

          

第一章  规划背景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全面深化,蓝山县进入实现医疗卫生现代化的关键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外来人口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满足公立医院改革、“医养结合”和多元化就医需求,构建科学、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特编制《蓝山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    

  一、发展现状 

  蓝山县属于湖南省永州市,位于湘粤边界、“二广”“厦蓉”二条高速连接东西南北,是湖南母亲河——湘江的源头。面积180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近40万,人均GDP2.2万元,辖14个乡镇,是西部开发延伸的国家重点扶持县。2015年,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孕产妇死亡率为20.9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55‰,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经过长期发展,蓝山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全县有各类注册医疗卫生机构408个(含村卫生室、诊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6个,建制乡镇(中心)卫生院13所,民营医院4家,村卫生室358个,个体诊所25个;开放病床1747张,千人口病床数5.15张;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59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57人(千人口医生1.64人),执业注册护士695人(千人口注册护士2.05人)。 

  2015年完成诊疗人次111.43万人,住院6.34万人次。全县病床使用率在65.61%,其中4家县级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病医院)开放床位988张,病床使用率为76.09%;4家民营医院开放床位439张,病床使用率为31%,效率较低;25家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开放床位290张,病床使用率达到41.68%,在永州市处于中等水平。 

  二、主要问题 

  在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的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卫生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和素质性等矛盾仍然突出;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公共卫生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对提升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软实力的要求更为迫切;随着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卫生工作面临慢性疾病、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多重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重大体制机制问题亟待破解。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县“十三五”期间卫生发展中需重点关注和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 

  三、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蓝山县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生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2、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蓝山县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没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适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县城大型设备总量增长较快,而农村基层卫生单位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上,城区中心地段医疗机构过于密集,而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相对缺乏医疗网点,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滞后于各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县城大医院病人拥挤,承担了本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3、信息技术带来医疗模式的转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可以充分利用远程诊断手段,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手段,转变诊疗模式利用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城乡双向转诊。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县委、县政府也出台了《蓝山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医改深入推进,必将打破阻碍蓝山县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本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成果,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着力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为全面建设小康蓝山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 

  二、总体目标 

  1、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人人拥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明显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2、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引导民营医院。以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为特色,发展中医特色,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完善县域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3、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实现对周边县的辐射,打造具有蓝山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发展思路

  1、立足蓝山实际,发挥区位优势。针对本县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主动发展县级医院与省市三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通过将专家请进来的模式留住患者,将县域内住院比例逐年提高比例。 

  2、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尤其是县人民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县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市合作医院进行对接,以县中医院为引领,建立医养结合模式,提升中医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进行资源整合,做精民营医院;明确乡镇卫生院发展一般医疗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改变服务职能定位。 

  3、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从城乡居民医保的支付方式改革入手,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规划原则 

  1、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5、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规划指标 

  1.规划范围:蓝山县行政辖区面积1807平方公里,全县设3个街道办事处、7个6个瑶族乡,辖区人口39.97万人,常住人口33.91万人。 

  ①3个街道办事处:舜源街道办、南平街道办、塔峰街道办。 

  7个镇:所城镇、毛俊镇、新圩镇、楠市镇、祠堂圩镇、太平圩镇、土市镇。 

   ?6个瑶族乡:大桥瑶族乡、荆竹瑶族乡、犁头瑶族乡、汇源瑶族乡、浆洞瑶族乡、湘江源瑶族乡。 

  2.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精神病医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3.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预测:2020年蓝山县常住人口达到35.39万,年住院率(医疗机构数据)将达到12.41%左右,年住院人次为5.7万人,其中5.1万人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平均住院日在6.5天左右。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为5:2:3,病床使用率分别超过88%、65%和6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急慢病分治和分级诊疗模式基本成型,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4.医疗卫生资源总量:2017年,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永州市处于中等水平,2020年,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永州市各县处于中上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指标符合国家对县域层面的相关规定。 

   2020年蓝山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现状(2015) 

  远期(2020 

  常住总人口 

  万人 

  33.91 

  35.39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千人 

  5.15 

  5.5 

  其中:医院 

  /千人 

  4.21 

  4.15 

  县办公立医院 

  /千人 

  2.91 

  2.65 

  社会办医院 

  /千人 

  1.29 

  1.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千人 

  0.86 

  1.35 

  执业(助理)医师 

  /千人 

  1.64 

  2.03 

  注册护士数 

  /千人 

  2.05 

  2.49 

    

  5.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2020年蓝山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的床位构成(单位:张,% 

  指标 

  医院 

  基层 

  卫生机构 

  床位 

  合计 

  床位占比 

  床位数 

  1468 

  478 

  1946 

  - 

  其中 

  公立 

  937 

  478 

  1415 

  73 

  民营 

  531 

  - 

  531 

  27 

  6.大型医用设备配置:2020年,全县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情况见下表。 

  2020年蓝山县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情况表 

  设备名称 

  2015 

  2020 

  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 

  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 

  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 

  1 

  4 

  2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2 

  0 

  1 

  0 

  800毫安以上数字剪影血管造影X线机 

  0 

  0 

  1 

  0 

  医用直线加速器(LA) 

  0 

  0 

  1 

  0 

  7.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配置规划:2020年,全县医疗机构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配置情况见下表。 

  2020年蓝山县医疗机构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配置情况表 

  专科级别 

  2015 

  2020 

  临床重点专科 

  中医重点专科 

  临床重点专科 

  中医重点专科 

  省级 

  4 

    

  1 

  1 

  市级 

  5 

    

  1 

  1 

  县级 

  0 

    

  1 

  3 

  8.规划期限:2016~2020年。 

  近期:2016~2017年。 

  中期:2018~2020年。 

    

第三章  医院

  一、公立医院建设规划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均衡配置原则以及县城规划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新增和调整的医疗资源,优先支持建立能够开展中医、儿童、妇产、传染病、康复、精神病、皮肤病、老年关怀和肿瘤等特色专科的医疗机构。 

  (一)人民医院 

  1、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突出龙头作用。完善配套设施及辅助设施建设,着重提高危急重症、疑难杂症的救治能力。探索建立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会诊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促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提高利用效率。在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的基础上,力争发展为二级甲等现代化综合医院。 

  2、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建立可持续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目的,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逐步建立以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和完善医疗收费项目,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逐步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区域性医疗费用的低水平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年度增幅不高于全省控制水平。 

  3、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人事分配机制和财务核算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按照“管办分开”的原则,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院长负责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二)中医医院 

  随着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逐步增强,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需求日益旺盛,各种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康复医疗、度假疗养等高端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长。蓝山县中医医院现有场地虽然占有地位优势,但业务服务区过于狭窄,不利于中医事业的发展。为整合卫生资源在“十三五”期间,将中医医院另行择址整体搬迁,建成一所以中医为主,多学科发展,兼顾于康复一体的综合性区域医疗、康复二甲中医医院,有助于拓宽诊疗范围,为地区人民就医提供极大的便利——在家门口即可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8133.4(折合117.2亩),总建筑面积80000,建筑物占地面积18912,包括门诊、急诊楼14400,医技楼6400,老年公寓12800,住院楼17600,护理楼16000,后勤保障楼4800,地下停车场8000。该项目建成后,总床位600张,其中:医疗编制床位360张,康复床位160张,老年公寓床位80张。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地下1层,地上6层的门急诊楼;1栋地上3层的医技楼;1栋地上6层的老年公寓楼;1栋地下1层,地上10层的住院楼;1栋地下1层,地上10层的护理楼;1栋地上6层的后勤保障楼及地下停车场。工程配套建设:消防安全系统、避雷系统、通风系统、通讯和计算机系统、绿化、地面硬化等设施。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5年蓝山县妇幼保健院和蓝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成立“蓝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2016-2018年三年滚动投资,完成总投资3270万元,新建门诊、住院部、医技、配电、污水处理、后勤保障等13000。建成后住院床位180张,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二、社会办医院建设规划 

  1、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3、社会办医发展项目。2016-2018年,完成博康医院新建项目建设,建筑面积2000平米,计划投资6000万元。 

三、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

  1、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2、主要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卫生计生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3、规范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重点建设25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含分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支持建设209个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二、社区卫生机构 

  2020年,全县共规划设置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舜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塔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口 

  现有床位 

  现有面积 

  规划床位 

  规划面积 

  1 

  舜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原竹管寺镇中心卫生院) 

  2.1 

  49 

  1531 

  60 

  2700 

  2 

  塔峰卫生服务中心 

  (原塔峰镇中心卫生院) 

  7.7 

  59 

  2110 

  80 

  3000 

  3 

  南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原毛俊镇火市卫生院) 

  1.9 

  7 

  337 

  15 

  1000 

  合  计 

    

  115 

  3978 

  155 

  6700 

      三、乡镇卫生院机构 

  我县乡镇(街道)区划调整改革,将竹管寺镇、塔峰镇、毛俊火市办事处撤镇,改为3个街道办事处;将土市乡、太平圩乡、祠堂圩乡改为镇;将原紫良瑶族乡改名为湘江源瑶族乡。为解决因乡镇合并造成居民就医和公共卫生服务不便,原医疗机构给予保留。乡镇卫生机构具体设置如下: 

  1、4个中心卫生院:楠市中心卫生院、所城中心卫生院、新圩中心卫生院、毛俊中心卫生院; 

  2、18个乡镇卫生院:毛俊镇尚屏卫生院、祠堂圩镇卫生院、祠堂圩镇蓝屏卫生院、土市镇卫生院、土市镇洪观卫生院、太平圩镇卫生院、太平圩镇大洞卫生院、大桥瑶族乡卫生院、荆竹瑶族乡卫生院、湘江源瑶族乡卫生院、汇源瑶族乡卫生院、犁头瑶族乡卫生院、浆洞瑶族乡卫生院、所城镇大麻卫生院、新圩镇早禾卫生院、新圩镇田心卫生院、楠市镇正市卫生院、舜源街道办总市卫生院。 

  22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划分为4个医疗区。1区:楠市中心卫生院区:由土市镇卫生院、土市镇洪观卫生院、楠市镇正市卫生院、舜源街道办总市卫生院、祠堂圩镇卫生院、祠堂圩镇蓝屏卫生院等7所卫生院组成;2区:新圩中心卫生院区:由新圩镇早禾卫生院、新圩镇田心卫生院、太平圩镇卫生院、太平圩镇大洞卫生院等5所卫生院组成3区:毛俊中心卫生院区:毛俊镇尚屏卫生院2所卫生院组成4区:所城中心卫生院区:所城镇大麻卫生院、大桥瑶族乡卫生院、荆竹瑶族乡卫生院、湘江源瑶族乡卫生院等5所卫生院组成。犁头、浆洞、汇源等三所瑶族乡卫生院因地理位置和服务人口少等因素,不参与分区管理。到2020年楠市镇中心卫生院、新圩镇中心卫生院力争达到二级标准。 

  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护理,设置康复病床,逐年增加康复病床,提升康复护理的诊疗水平,针对康复护理服务,对现有的住院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到2020年康复病床应占总床位的40%。通过与县医院的分工协作,大力提升基层医疗资源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量占医疗机构服务量的80%,住院服务量占医疗机构服务量的40%。 

    

  乡镇卫生院规划一览表单位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口 

  现有床位 

  现有面积 

  规划床位 

  规划面积 

  1 

  楠市镇中心卫生院 

  1.9 

  20 

  2035 

  50 

  3000 

  2 

  新圩镇中心卫生院 

  1.8 

  35 

  2440 

  45 

  3000 

  3 

  所城镇中心卫生院 

  1.8 

  15 

  1132 

  25 

  1500 

  4 

  祠堂圩镇卫生院 

  1.3 

  10 

  539 

  25 

  1000 

  5 

  楠市镇正市卫生院 

  1.5 

  4 

  261 

  9 

  400 

  6 

  祠堂圩镇蓝屏卫生院 

  1.0 

  3 

  409 

  6 

  400 

  7 

  舜源街道办总市卫生院 

  1.6 

  2 

  231 

  5 

  400 

  8 

  土市镇洪观卫生院 

  1.7 

  2 

  629 

  5 

  400 

  9 

  太平圩镇卫生院 

  1.7 

  11 

  563 

  30 

  1500 

  10 

  新圩镇早禾卫生院 

  1.8 

  3 

  201 

  7 

  400 

  11 

  太平圩镇大洞卫生院 

  1.4 

  2 

  131 

  6 

  400 

  12 

  新圩镇田心卫生院 

  1.2 

  2 

  131 

  5 

  540 

  13 

  毛俊镇中心卫生院 

  1.9 

  18 

  556 

  30 

  2000 

  14 

  土市镇卫生院 

  2.0 

  14 

  1033 

  25 

  1500 

  15 

  毛俊镇尚屏卫生院 

  0.6 

,

  2 

  213 

  2 

  300 

  16 

  所城镇大麻卫生院 

  1.0 

  2 

  189 

  8 

  400 

  17 

  大桥瑶族乡卫生院 

  0.9 

  10 

  911 

  15 

  1000 

  18 

  荆竹瑶族乡卫生院 

  0.4 

  8 

  366 

  9 

  500 

  19 

  犁头瑶族乡卫生院 

  0.3 

  1 

  215 

  2 

  300 

  20 

  湘江源瑶族乡卫生院 

  0.3 

  1 

  166 

  2 

  300 

  21 

  汇源瑶族乡卫生院 

  0.26 

  1 

  496 

  2 

  600 

  22 

  浆洞瑶族乡卫生院 

  0.5 

  9 

  227 

  10 

  400 

  合  计 

    

  175 

  13074 

  323 

  20240 

  依据《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规定:乡镇卫生院分为无床、1-20床和21-99床三类;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6-1.2张床位(按院核定m2/院);无床乡镇卫生院面积为200-300平米;1-29床乡镇卫生院面积为300--1100平米(按院核定m2/院);21-99床乡镇卫生院床均建筑面积为55-60平米(按床位核定m2/床)。 

三、村卫生室建设

  支持建设300个村卫生室,到2020年底,新建村卫生室26000m2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1.58人以上,在本县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强化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构建县—社区—乡镇—村疾控网络。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乡镇、村疾控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按照不同疾病防治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积极开展防治工作,稳步降低蓝山县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1、机构设置。蓝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现状保留,以各乡镇的卫生监督机构为基础,建立县-乡镇卫生监督体系,积极探索乡镇级卫生监督工作新模式。 

  2、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到底、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综合考核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执法设备达到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计划生育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3、提高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杠杆和信息引导等手段,提高卫生行政能力。强化卫生法制、规范行政许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和医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卫生管理体制。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1、机构设置。保留蓝山县妇幼保健院,以各二级以上医院的儿科、妇科、产科等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和妇幼计生服务站为基础,完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县、乡两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2、提高能力。2016-2018年,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综合大楼的整体搬迁建设,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健全产科急救机制,提高产科急救能力。 

  四、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1、规划目标。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急救中心服务网络联网联动、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各地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2、机构设置。全县设1个120急救中心,原则上各社区、乡镇至少设1处急救站点。急救站覆盖不到的区域,设急救点补充。 

  3、规划布局。 

  规划急救中心1个:依托县人民医院。 

  规划急救站4个:主要依托中心乡镇卫生院。 

  规划急救点8个:主要依托乡镇卫生院。 

五、精神卫生防治

  建立以蓝山县精神病医院为龙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防治体系。全面完成县精神病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6年完成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建筑面积约2200.9平米,计划投资440万元。到2016年11月,精神病医院在现有床位的基础上新增70张。从2016年起,逐年增加精神卫生专业人员。 

六、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1、到2020年,本县公共卫生人员需要达到240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6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不应低于71人(每万常住人口数达到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人员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总体人员不少于142人(每千常住人口数达到0.4人)。市、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4、急救中心设置县人民医院内部,精神卫生中心设县精神病医院内部,其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年采供血、年急救业务量和年精神卫生防治任务进行配备,独立预算,适时调整。成立蓝山县卫生应急救援队,建立专业化的急救队伍和组织严密的急救网络,根据急救半径和蓝山县实际科学布点,完善急救中心功能。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65人的配置目标,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各达到2.032.49人。逐年增加中医(药)人员比例,到2020年县级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医技人员的60%,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人员占医技人员的40%。以此为基础,分级核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三至五年内按核定编制补充卫生技术人员。 

    蓝山县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规划  (单位:人) 

     

  2015 

  2020 

  卫技人员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卫技人员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 

  县级医院 

  889 

  298 

  502 

  1379 

  366 

  670 

  社会办医院 

  205 

  79 

  68 

  255 

  75 

  6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60 

  175 

  113 

  538 

  265 

  135 

  精神病医院 

  38 

  5 

  12 

  43 

  15 

  20 

  合计 

  1592 

  557 

  695 

  2215 

  721 

  887 

  1、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县级医疗机构新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证以上的条件。“十三五”期间,县级公立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每年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20名左右;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充实到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卫生服务中心)。   

  2、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引进肿瘤、骨伤、呼吸、消化、康复、护理等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作为医疗技术骨干通过直接考核等灵活便利形式,经编办、人、监察、卫计委审核同意,办理流动(调入)手续。 

  3、建立引进卫生人才的持续投入机制。“十三五”争取县财政每年为卫生系统安排卫生人才引进及奖励经费,用于对引进人员安置费及高职称人员奖励津贴。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权限,鼓励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到“十三五”末将人员支出占比提高到35%以上。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科研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科研项目,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力争每年新立项1项,开展2项以上科研项目。二是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卫生专技人员学历水平达专科以上的占95%。三是着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四是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第七章  卫生信息化

一、完善县域医疗健康信息数据平台

  实现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唯一数据载体,居民健康数据和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整合、优化诊前诊后健康管理的业务流程。完善2015年投入使用的蓝山县区域平台信息库,“十三五”期间”实现县域内、省市县三级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 

  二、县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 

  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一个县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蓝山县基本公卫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管理信息的数据集中共享和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目标是建设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医疗健康信息统一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 

  县区域智慧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工程。将完成卫生信息与其他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真正的多级联动、分级服务的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建设目标。构建、实现、完善基于医疗健康数据管理的健康医疗服务体系。 

  三、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建立相对健全的信息化组织架构,建立标准安全、运行维护等保障制度。协调相关方面,探索在县级基层统一使用相对成熟的实用平台系统和应用软件。跟踪评估蓝山县试点实施情况,用2-3年的时间,分阶段、有步骤推进蓝山县信息化试点,力争在重点应用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四、优化城乡居民电子档的信息采集,稳步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放。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城乡居民电子档案,优化信息,到2020年城乡电子建档合格率达90%以上;我县将于2017年推行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到2020年发放率达到90%以上。 

    

第八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慢病管理,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要对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充分整合临床诊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的各项职能,强化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 

  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 

  二、分级诊疗 

      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家庭医生以人为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区,以维护和促进整体健康为方向,为群众提供长期签约式服务,有利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群众拥有健康守门人,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为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奠定基础。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县内现有医疗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同城乡居民、重点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向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特殊便民服务。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探索建设有序的转诊体系。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本县的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域内国家、省、市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的协调,建立相应转诊机制。县域内,建立县级与乡镇医疗机构相互转诊制度,到2020年前实现90%以上的住院患者在县内治疗的目标。 

  推进县域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按人头支付村医一般诊疗费,公共卫生基本项目支付村医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培训和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村医相应地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包括服务质量监管与考核等。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共享。加强对信息化,特别是远程医疗网络硬件设施的投入,在2017年之前实现县级医院与省、市重点转诊医疗的互联互通,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将远程会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县级医院之间实现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互认。 

  三、急慢分治 

  建立县域康复医疗网络。把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成为县级重点临床专科,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康复护理及养老领域发展,4个区域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开设康复科,各乡镇卫生院要重点发展康复医疗,形成公立医院为核心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一体的县域康复医疗技术骨干力量。县财政、民政和残联等部门出台专门措施,从资金和政策上鼓励社会力量向康复医院发展;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部门和城镇职工医保部门完善出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使住院患者在急性期和康复期之间合理流动。 

  完善医疗护理服务支付与运行模式。县卫生计生委和职工医保部门完善医疗护理入院标准和支付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乡镇卫生院加强家庭病床服务能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中医保健等上门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应按床日加特殊项目的方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加强医疗护理人员队伍培养,试点探索执业护师开设护理站或挂靠基层医疗机构独立执业。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列入县级政府的工作和考核目标;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辖区内县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要充分与负责医疗费用筹集和支付的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办部门进行协同,统筹平衡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与支付能力;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投入责任,逐年提高政府卫生投入水平。 

  二、明确发展重点 

  将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县中医院康复网络、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作为全县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就是要打造专业发展平台,与省、市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能够在县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打造中医医院康复网络就是要重点加强中医院在肿瘤、神经内科、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在康复理疗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联合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县域内慢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网络,并对周边地区进行辐射;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就是要在明确康复护理等长期医疗定位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和县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全县在“十三五”期间的人力资源、财政投入和信息化建设都要围绕这三个发展重点进行布局。 

三、深化卫生改革

  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以组建县医疗联合体为契机,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规划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 

  改革补偿机制。县政府负责举办本级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六项补助政策。“十三五”期间重点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政策。试点依据规划建立县医疗发展基金和项目库,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县财政专项投入力度、部分上收公立医院剩余索取权等多个途径,降低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自我发展的压力,引导基本建设资金合理高效利用。鼓励在医疗联合体框架下设立发展基金,政府加大对医疗发展基金的投入,争取每年财政卫生经费的投入增加15%,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完善运行机制。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医保部门与县级公立医院协作制定多方认可的医院成本核算标准和相关软件,每年自动向各方提供医院成本信息,形成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谈判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医保部门与各医院和(或)医疗集团谈判协商支付总额及考核方式,逐年磨合,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四、落实监督评价

  严格规划实施。县卫计委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县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 

  保持规划弹性,预留发展空间。适当提高改扩建和新建医疗卫生项目的容积率,加强发展备土地的控制管理,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规划用地需求。区域卫生规划的周期一般为5年,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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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山县卫计委 来源: 蓝山县卫计委 编辑: 唐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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